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二)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三)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四)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國家標準,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五)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六)擬訂林業和草原相關產業市級標準并監督實施,負責林業和草原的科技、教育,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七)指導國有林場、林業工作站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
(八)承擔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林業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九)負責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實施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十)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濕地本級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濕地生態補償工作。
(十一)負責造林抵押金的收繳及返還;負責森林防火期內野外用火的審批;負責植物檢疫證書的核發;負責育林基金征收、植物檢疫費行政征收。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計劃財務審計科、信訪辦公室)
林政資源科(自然保護地管理科)
生態保護修復科(科技產業辦公室、清收還林辦公室)
法制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機關黨委
負責人:周玉亮
郵政編碼:132400
通訊地址:樺甸市人民路229號
聯系電話:66224518
辦公時間: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信息來源:樺甸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表時間:2022-04-18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