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規劃,監督、檢查、指導各項規劃、計劃的實施。引導和促進全市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二)負責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監控投資運行態勢;研究提出投資建設的方針政策;規劃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管理;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爭取國家及省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
(三)按規定權限對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審批、核準、備案,積極爭取外國政府貸款,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
(四)研究提出編制全市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目標、政策,組織制定全市生產、生活資料和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分析市場供求狀況并指導促進全市市場體系的建立;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物資儲備、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安排市場建設重大項目。
(五)研究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結構優化目標、政策;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監測和分析農村與農村經濟的發展,協調推進農業產業化;參與制定縣域突破發展戰略和規劃。
(六)負責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重大項目,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
(七)研究編制全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和優化結構規劃,做好科學技術和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游、勞動、人口、民族、政法、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
(八)負責擬定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指導市直企業、經濟強鎮及小城鎮改革工作;審查鄉鎮、街道、市直部門及企業的各項改革方案,負責企業改制審批。
(九)超前規劃研究對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具有支撐作用的大型、超大型項目,提出我市近期重大項目建設意見,并選擇部分重大項目進行包裝,對條件較好成熟的重大項目代表市政府會同項目法人開展前期工作,進行全程協調、服務。
(十)貫徹國家關于物價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價格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
(十一)研究并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和中長期調控目標和年度調控計劃,跟蹤、監督市場價格總水平及其結構變動的趨勢,進行市場價格預警預測,提出價格控制建議。
(十二)制定、調整市級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按收費管理權限審批收費立項及標準;研究提出運用價格調節基金等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穩定重要商品價格,履行價格認證職責,提出減少市場價格波動的建議。
(十三)負責全市主要工農業產品成本調查工作。
(十四)負責收集、整理商品和服務價格信息,為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十五)指導本轄區內涉及刑事案件的價格鑒證工作及中介機構的價格評估工作。負責向社會發布價格信息。
(十六)做好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
(十七)研究擬訂全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
(十八)負責研究制定鄉鎮政府、街道、開發區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及績效考核工作。
(十九)負責全市節能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制訂環境保護規劃,協調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二十)組織起草我市國民經濟動員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統籌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組織協調相關行業制定經濟動員和轉戰方案,組織、訓練國民經濟動員專業保障隊伍;負責國民經濟動員潛力統計調查工作,協調落實經濟動員物資、器材儲備;戰時組織指揮國民經濟動員的實施工作。
(二十一)負責電力企業(總裝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上水電站、其他電力企業、電網企業)及油氣長輸管道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二十二)負責實施糧食宏觀調控政策,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計劃,組織最低收購價、國家臨時儲備(儲存)等政策性糧食收購、銷售和調撥;負責對最低和最高糧食庫存量標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落實;承擔全市糧油監測預警和應急任務;保障災區糧食供應和轄區內軍糧供應。
(二十三)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糧食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落實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指導管理糧食流通行業倉儲規范,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糧食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指導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及加工統計。
(二十四)負責指導監督糧食流通的監督檢查;負責指導監督國家儲備糧、地方儲備糧等政策性糧食數量、質量儲存安全的監督檢查,落實儲備糧管理技術規范;負責指導監督糧食經營者執行國家糧食政策、法規以及統計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糧食流通市場秩序;負責指導監督查處和督辦涉糧案件。
(二十五)負責擬定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規劃和指導糧食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城鎮供應網絡和農村糧油集貿市場建設;負責監測分析城市成品糧油價格運行情況。
(二十六)負責糧食企業的生產與管理。負責管理國有糧食企業國有資產和財務掛賬。負責行業政策性資金的運行監管。
(二十七)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鹽務行政管理職能。承擔全市鹽務行政管理責任, 監督和組織貫徹落實鹽業法律。法規,承擔全市鹽政市場監管工作,保障全市居民食用合格碘鹽的供應安全。
(二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制科)
綜合計劃科(第三產業辦公室、績效考核辦公室)
投資計劃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體改科
綜合物價科(價格監測科)
價格認證科(成本監審科)
能源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行政審批辦公室
糧食調控和倉儲管理科
鹽政科
黨支部
負責人:高尚武
郵政編碼:132400
通訊地址:樺甸市樺甸大街222號
聯系電話:66222900
辦公時間: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信息來源:樺甸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表時間:2022-04-18 13:06